第二十二章(2)(1 / 2)

当晚,我拿出结魄灯来在夜明珠底下观赏。这盏灯一直放在西海大皇子处助他养气凝神,墨渊醒后被折颜取了回来,一直搁在青丘。在九重天上时,夜华没问起,我便也忘了还。

夜明珠铺开的一片白光底下,这一盏结魄灯燃起黄豆大一点灯苗,瞧着无甚稀奇。可谁晓得,这无甚稀奇的一盏灯里头,却盘着一个凡人三百年的气泽。

我越想心头越沉,素锦说的话虽不可全信,却还有天庭中的小仙娥奈奈的话做保证,如今我得空来一桩桩一件件盘算过去,夜华他这三百多年来确然是对团子的亲娘情深似海。他是个长情之人,这似海的一腔深情,磨了三百年都没被被磨成灰飞,怎么一见着本上神,他就立刻移情别恋了?

我越想越觉得肝胆里那把邪火烧得旺,连带着肺腑之间爬过一道又一道的委屈。我爱夜华是因着他这个人而爱他,譬如他同我的师父长得像,我也没一刻将他当作墨渊过。若我也将他看做墨渊的替身,怕是每次见到他都要恭敬问安,半点亵渎不得。

我既是这样对的他,自然希望他这样对我。倘若他是因我像团子娘,而他对团子娘相思不得,这才转而求其次寻的我。那我白浅委实受不起他这个抬爱。

迷谷在外头低声道:“姑姑,需同你抬些酒来么?”

我沉默应了。

迷谷抬来的酒全是些没存得老熟的新酒,阳刚之气尚未被泥土调和得阴柔,灌进口中,嗓子处便是一股燥辣之意,烧得我发昏的脑袋愈加昏沉。大约迷谷他见我今日回来时有些神不守舍,便心领神会了,才特特挑出的这些烈酒,一得令便搬进我房中。

我喝得眼前的结魄灯由一盏变成了十盏,自觉喝得差不多了,便站起来跌跌撞撞去睡觉。朦朦胧胧却睡不着,总觉得桌上有个东西亮亮的,刺得人眼睛慌,难怪总睡不着。我坐在床沿上眯着眼睛去看,依稀是盏灯。哦,大约是那盏结、结什么玩意儿的灯来着?

我想了半天没想起来。

那灯亮亮的亮得人心头发紧,我身子软着爬不起来,便隔着七八步去吹桌上的灯,吹了半晌没吹熄,想用术法将它弄熄,却一时间又想不起熄灯的术法是哪一个。我唏嘘了一声倒霉,干脆随便捏了个诀朝那结什么玩意儿的灯一比。哐当一声,那灯似乎碎了。也好,灯上的火苗子总算熄了。

这么一折腾完,天上地下全开始转圈圈,我立刻倒在床上睡死过去。

这一睡,我睡了两天,睡得想起了许多往事。

原来五百多年前,擎苍破出东皇钟,我费力将他重新锁进去后,并没同阿爹阿娘他们说的那般,在狐狸洞里安详地睡了两百一十二年,而是被擎苍种了封印,落在了东荒俊疾山上。

什么素素什么团子娘什么跳诛仙台的凡人,那根本统统都是彼时无能又无知的本上神老子我。

我还奇怪飞升上神的这个劫怎的如此好历,不过同擎苍打了一架,短短睡了两百一十二年,便在睡梦中位列上神了。三百年前从狐狸洞中醒转过来,我目瞪口呆瞧着自己从银光闪闪变成金光闪闪的元神,还以为是老天做给我一个人情。感激地觉得这个老天爷他是个仁慈的老天爷。

殊不知,同擎苍打那一架不过是个引子,我飞升上神历的这个正经的劫,却是一个情劫。我赔上一颗心不说,还赔了一双眼睛。若不是擎苍当初将我的仙元封印了,跳诛仙台时还得赔进去一身修为。老天办事情半点不含糊,仁慈仁慈,他仁慈个鬼。

我总算明白过来夜华他在青丘时为何常做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;明白过来凡界住客栈那夜,朦朦胧胧的一句“我既望着你记起,又望着你永不再记起”并不是我睡迷糊了幻听,一切都有丁有卯,是夜华他当年冤枉了我,他觉得对不住我。

他怕是永不能晓得我当初为何要给团子起名叫阿离,永不能晓得我为何要跳诛仙台。

旧事纷至沓来,三百年前那三年的痛却像就痛在昨天,什么大义什么道理,什么为了维护我这一介凡人的周全而不得不为的不得为之,此时我全不想管,也没那个心思来管。我从这一场睡梦中醒来,只记得那三年,宿在一揽芳华中的一个个孤寂的夜,一点点被磨尽的卑微的希望。这情绪一面倒向我扑过来,我觉得无尽苍凉伤感。那三年,本上神活得何其脓包,何其悲情。

我觉得如今我的这个心境,要在十月同夜华成亲,有些难。我晓得自己仍爱他。三百年前我就被他迷得晕头转向,三百年后又被他迷得晕头转向,可见是一场冤孽。爱他这个事我管不住自己的心,可想起三百年前的旧事,这颗爱他的心中却硬气地梗着一个大疙瘩,同样地,我消不了这个疙瘩。我不能原谅他。

迷谷打水送进来供我洗漱,看了我一会儿,道:“姑姑,可要我再去抬些酒来?”

我伸手抹了把脸,才发现满手的水泽。

迷谷果然抬了酒进来。上一顿我喝了七八坛,以为将四哥存的全喝完了。迷谷却还能抬进来这么五六坛,可见他那几间茅棚中私藏了不少。

我每喝便醉,醉了便睡,睡醒又喝,再醉再睡,单调过了三四日。第五日傍晚醒过来,迷谷在我房中坐着,敛眉顺目道:“姑姑着紧身子些,窖中已无酒可搬了。”

迷谷多虑,我身子没什么可操心,终归只是没力气些,没像凤九那般不中用,伤个情喝个小酒喝得差点将黄胆吐出来。且经过这一番历练,大约酒量还能增进不少。

没了烈酒的滋润,我的灵台得以恢复半扇清明。这半扇清明里头,叫我想起件无论如何也不能忘的大事。我那一双长在素锦眼眶子里头的眼睛,须得寻个时日讨回来。

那时我历情劫,被素锦她趁火打劫夺了眼睛。如今我的劫既已经历完了,那双眼睛放在她眼眶子里头也终归不大妥当,她自己想必养着我的眼睛也不自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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